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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口角引发“社死”?你可能涉嫌侮辱罪、诽谤罪!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5/11/26

核心提示: 在网络空间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不再是简单的“封号了事”,而是可能“银铛入狱”。

因感情纠纷、商业竞争或个人恩怨,在微博、微信群、朋友圈等平台,发布他人裸照、隐私信息,或捏造事实进行诋毁,导致被害人社会评价降低、甚至患上抑郁症……这种“社会性死亡”的制造者,正在触犯刑法。

真实案例:
女子梁某因与前男友分手心生不满,在多个微信群内散布前男友的隐私照片和侮辱性言论,造成恶劣影响。前男友不堪其扰,报警后梁某被抓获,最终以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律链接:

  • 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诽谤罪:同上。两罪均为“告诉才处理”(即自诉),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律师解读与辩护要点:

  1. “情节严重”是罪与非罪的关键。 何为情节严重?包括: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

  2. 辩护策略。 辩护可以从证据入手,质疑点击量、转发量的真实性;论证行为人的言论虽有不当,但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或者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道歉、赔偿,争取被害人谅解,从而获得从宽处理或撤诉。

普法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你的每一次点击、转发都可能成为压垮他人的稻草,而作为信息的始作俑者,更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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