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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多部门联合发文向校园暴力“亮剑”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9/12/19

  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邵鲁文)近日教育部、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对预防和惩治校园暴力行为进行规范。此次《意见》“亮点”颇多,不仅对预防校园暴力的保护机制提出了新的思路,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护人追责等环节也有明确表述。相关专家和部分学生家长认为,这次提出的一些举措很有针对性,校园暴力问题要“既治标又治本”,期待相关措施尽快落到实处。

 

  家长追责、心理疏导,《意见》“亮点”多

 

  记者注意到,本次指导意见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上有了更具体的要求。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上,《意见》提出首先要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传承中华美德。

 

  针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求学校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学生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在校园暴力事件的通报工作上,既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也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避免对当事学生造成二次伤害。

 

  此外,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意见》也提出要进行适当的心理疏导,在依法采取适当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的同时,也要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注重对学生的内心感化,从心理上矫正学生内心所存在的问题。

 

  除了对学生的惩处和教育之外,本次《意见》加强了对家长的问责制度,强调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要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家长季女士告诉记者,孩子的问题也是家长的问题,家长追责能够让家长更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和日常监督。“平时只关注孩子成绩,现在的规定对家长要求更高了,以后也要和老师多交流,注意孩子的日常表现。”季女士说。

 

  专家建议“治心病”最值得落实

 

  针对此次《意见》的出台,有专家指出,关于校园暴力事件的惩治,对涉事学生的心理疏导远比处罚更重要,目前多起校园暴力事件在学生的心理教育环节都存在较为严重的缺失,能否贯彻此次《意见》对学生心理教育的相关要求,是杜绝校园暴力的重点。

 

  记者观察发现,仅在最近两个月,多地发生的几起校园暴力事件中,学校对涉事学生的心理辅导都存在一定欠缺。9月,一则名为“甘肃定西市工贸中专校园暴力”的视频在网上传播,随后陇西县教育体育局发布公告显示,学校仅对打人学生进行了谈话了解和批评教育,并没有开展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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