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大厂回族自治县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承包了位于石景山区鲁谷大街66号的厂房改造工程中的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发包方北京某公司将此工程发包给北京某某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北京华夏某公司,大厂公司从华夏公司处承包此工程。大厂公司垫资将工程完成,竣工后华夏公司拒付工程款。 策慧律师代理结果: 我所代理后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华夏某公司与北京某某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原告工程款及利息近300万元,同时承担诉讼费及鉴定费14万元。后对方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策慧律师点评案件: 建设工程案件一般涉及的当事人较多,其中涉及层层分包、转包、非法分包等专业问题,法律关系复杂,聘请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指点迷津,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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